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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关于向社会慈善机构申请学业资助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7/12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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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主任、有关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的教育方针,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水利学院拟向社会慈善机构对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品学兼优学生从经济或物质上申请资助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守初心、担使命,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让学生潜心高质量完成学业、积极进取,早日回馈社会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做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对象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的本科生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对本人完成学业影响较大,属实需要资助者。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风端正,积极进取,学习刻苦,扎实的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6、有下列任何情况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受到学院级以上纪律处分者;

②好吃懒做,生活习惯不良者;

③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④凡有学位课(包括学位必修课和学位限选课)不合格者;

提供材料虚假者;

其它不符合条件的行为。

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

有申请意向的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水利学院学生申报学业资助汇总表》和附件2:《学业资助申请表》,并在2019年8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577621@qq.com

文件名称:***同学申请社会学业资助材料。提供荣誉、家庭特困证明等材料者请扫描压缩为一个文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组织程序

1、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申请材料,逾期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初步审核、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请实名书面向学院反映,电话:88487379。

3、学院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社会慈善机构,由社会慈善机构择优确定资助对象

、申请者须知

1.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如涉及个人隐私,请注明

2.申请者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应承担取消学校、学院评优、奖励资格等一切后果。

联系人:张昊希  1881041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