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来源:     日期:2020/04/2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各高校利用信息网、公众号、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布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就业服务信息,以及与毕业生密切相关的有关工作安排情况。

2.推进校企线上对接。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各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各高校利用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工作微信群发布在线招聘信息,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推动“云宣讲”“视频双选会”“在线面试” 等新型招聘形式的解决方案;积极建议、配合用人单位简化招聘程序,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结合高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生源构成等情况,优选适合企业需求的岗位信息和最新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分批、分组、分类利用互联网手段精准推送。

3.跟踪掌握毕业生就业形势。各高校密切跟踪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了解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及用人单位用工变化情况,及时反馈就业供需信息。主动研判就业形势,及时跟进,精准帮扶,重点关怀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坚决杜绝和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招聘欺诈行为,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4.动态调整服务时间。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5.强化毕业生心理疏导。各高校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教师和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课程、就业指导课程,开通心理热线。及时缓解和疏导毕业生心理压力,积极进行就业协议、应聘准备材料等相关指导,利用线上课程和网络平台推送求职知识技能,保证对毕业生就业活动的远程指导工作有效开展。

6.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暂不对外开放,采取“网上受理、不见面办理、办结邮寄”的方式,为广大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毕业生办理改派只需要提供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约函原件,不再需要提供学校改派意见。需要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可以联系毕业高校就业部门,由高校统一办理;或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通过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所需材料进行业务办理,并标注好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材料通过快递送达.

大学生基层就业岗位简介

https://www.ncss.cn/jc/index.shtml

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

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joint.html#page1

高校毕业生,这些举措助你就业

http://www.lnjyw.net.cn/#/ww/d/b/wwdb_cont.html/40288185712475f001712e26b17b00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