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学院团委学生会日常考核条例
1.全委会、常委会及通知到场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或早退者一次扣2分;迟到无充足理由者一次扣1分;
2.违反办公室物品管理制度,私自滥用、故意损坏或丢失物品者扣1—2分。
3.违反校规校纪,给予院校通报以上处分者,按情节扣2—3分。
4.工作中投机取巧,玩忽职守者,一经考核小组发现扣1分。
5.在生活部日常查寝反馈中,寝室卫生状况表现太差的学生干部,依情节扣1—2分。
6.在考核小组日常不定期抽查中,有严重不良生活习惯,有损学生会形象者扣1分。
7.在校园内参与赌博、斗殴、寻衅滋事、酗酒者自动离职。
8.参加大型活动,着装不符合规定者扣1分。
9.工作中不注意礼貌用语,行为粗鲁,态度蛮横者扣1—2分。
10.以职谋私,以公事为由、职务之便办理不正当事情者扣1—2分。
11.对上级交待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扣1—2分。
12.在工作中有重大纰漏者扣1—2分。
13.更换通讯方式后,没按时通知老师和部长者扣1—2分。
水利学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