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环卫部检查条例(试行)
(2003年9月20日)
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好的校园环境,也为我院能在校评比中获得好成绩,水利学院环卫部根据学校的检查评比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例:
一﹑ 关于环境清扫的检查条例
1﹑ 路面:保持路面整洁,无废纸﹑塑料﹑烟蒂等遗弃物,对路边要注意清理干净。
2﹑ 树木:在不损伤树木的前提下,保持树下无果皮﹑包装纸﹑烟蒂等垃圾。
3﹑ 草坪:无废纸﹑烟蒂﹑塑料﹑果皮等遗弃物,无干枯的树枝和大石块。
4﹑ 操场:无白色垃圾﹑烟蒂﹑果皮等垃圾。
5﹑ 垃圾处理: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垃圾箱周围要保持清洁。
6﹑ 打扫完毕:要等院环卫部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否则给当次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
7﹑ 留保洁人员:院环卫部检查后,每班留3~4人进行保洁工作,直到校里检查后方可离开,否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关于冬季除雪的检查条例
1﹑雪停立即开始扫雪,各班做好准备。(由于院里工具有限,扫雪时间由院环卫部具体安排)
2﹑清除积雪要彻底,无残雪、残冰。
3﹑路面要清洁,不可有烟蒂﹑果皮等垃圾。
4﹑除雪要露出马路沿,积雪可堆放在草坪中。
三﹑关于环卫部检查通报条例
1﹑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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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表现积极的同学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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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结束时,在各班评出劳动积极分子,给予三次通报表扬,人数占班级人数的10%。
2﹑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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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故不参加劳动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有事事先向部长﹑副部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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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过程中,若发现娱乐打闹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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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卫部检查人员,无理取闹,态度恶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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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配合本班环境卫生负责人工作的同学,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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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中故意损坏劳动工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视其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条例由水利学院环卫部具体解释。
水利学院学生会
环卫部
200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