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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2/31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现将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辽纪驻教〔2020〕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工作中的情况请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检举控告方式:

信函举报通信地址:沈阳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服务中心309房间,邮政编码110866);

举报咨询电话:88487035-802,1584021028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4:30);

举报咨询电子信箱:syndjwjb@syau.edu.cn;

举报箱(征求意见箱):在服务中心裙楼西侧外墙上面。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沈阳农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招考办纪委、省属各高校纪委: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提示要求和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明确如下要求。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及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前期及近期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打招呼、发信号、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组织开展对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做到六个“紧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盯住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紧盯餐饮浪费问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和纠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下级单位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下级单位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四、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核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19日17时前,将本单位紧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告(1000字左右,材料不穿靴戴帽,主要反映本单位做法及成效)报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电子版word(不加密)按规定日期前发送到邮箱vrhk@163.com,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扫描PDF(不加密)一并与电子版上传工作邮箱。

联系人:侯奎 13322445454  024-86894779(传真)

 

 

 

中共辽宁省纪委省监委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