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过)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学校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评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是指研究生入学后至申请学位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全文发表的或已经录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须满足下列发表论文条件: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英文);
2.“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英文),且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
2.尚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较高,经导师同意、学科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免发学术论文申请表》。
(四)学校鼓励研究生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且被SCI收录的论文,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影响因子≥4.0,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
2.影响因子≥8.0,研究生为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
3.影响因子≥2.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4.影响因子≥4.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或第三作者。
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一)初审。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所在学科,经过学科初审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同意进行下一步审查工作。
(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免发学术论文申请以及非正常时间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校外专家盲审。
(三)抽审。对已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的硕士研究生,以指导教师为单位抽查一名,其学位论文进行校外专家盲审。
(四)免审。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SCI、EI、SSCI、ISTP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硕士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免除校外盲审。
(五)没有进行校外盲审或盲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学位论文,也必须按有关要求经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总数最少5名,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总数最少2名,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三、其他要求
(一)本规定适用于2012年8月以后入学的研究生;2012年8月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原相应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2年6月30 日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
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评审
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