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就业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就业 >> 正文

落户手续

2019-09-16 

落户手续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沈阳就业单位就业协议书》原件;

5.户口在外省市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迁移证》;

6.户口在沈阳市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7.免冠照片(一寸)2张并附表说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

8.落户去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9.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

咨询电话:024-86902162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电话:(024)88491234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