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部门 |
权责 事项 |
职权运行工作流程 |
制度保障和防范措施 |
责任人员 |
责任 领导 |
公开 电话 |
党政 办公室 |
保密 文件 管理 工作 |
接到上级转予我校涉密文件→机要秘书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制作公文处理单→报请学校相关领导批示→按照领导批示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到阅文室阅处涉密文件→文件存至保密办公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销毁 |
遵照《沈阳农业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沈农大党发〔2018〕7号)执行 |
A岗:刘 帅 B岗:李婧薇 C岗:单韵涵 D岗:王旭潮 |
田爱民 朱 宁 |
88487011 |
党政 办公室 |
印信 管理 工作 |
1.印章管理各单位在协同办公系统提交用印申请→涉及牵头(会签)部门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2.法人证书管理各单位在协同办公系统提交法人证书使用申请流程→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法人审批→党政办公室审批; 3.法人身份证管理各单位在协同办公系统提交法人身份证使用申请流程→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法人审批; 4.介绍信管理各单位执本单位介绍信至党政办公室换取学校介绍信 |
遵照《沈阳农业大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沈农大办发〔2018〕11号)执行 |
A岗:王旭潮 B岗:李婧薇 C岗:刘 帅 D岗:单韵涵 |
田爱民 朱 宁 |
88487011 |
党政 办公室 |
钢印 使用 |
各单位填写用印审批表→涉及牵头(会签)部门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
遵照《用印审批意见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2010〕15号)执行 |
A岗:柴 磊 B岗:计永胜 |
田爱民 陈志刚 |
88487012 |
党政 办公室 |
公务 用车 及车 辆管 理 |
1.公务用车:学校党政办公室管辖的车辆为保障正校级领导,同时承担学校日常机要及应急用车任务所有车辆由综合二科负责集中管理其他学校层面的接待、会务、调研、考察、大型活动等公务用车,实行市场化合同运作模式,综合二科根据用车需求和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租用车辆; 2.车辆维修保养:司机填写《协议单位派修单》→报综合二科→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综合二科负责联系定点维修中心予以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党政办公室综合二科统一结算→更换零部件由司机负责带回,经综合二科查验后存放到车库保管; 3.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加油卡号已报备纪检部门,要求使用加油卡的车辆每月报备当月行驶里程、消耗油量,以备查档 |
遵照《沈阳农业大学校级领导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修订)》和《沈阳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
A岗:计永胜 B岗:柴 磊 |
田爱民 陈志刚 |
88487012 |
党政 办公室 |
公务 接待 |
接到派出单位公函→拟定初步接待方案→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主要领导审批→按规定标准接待 |
遵照《沈阳农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A岗:计永胜 B岗:柴 磊 |
田爱民 陈志刚 |
88487012 |
党委 组织部 |
干部 选拔 任用 工作 |
动议酝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党委汇报推荐情况,党委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阶段: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情况(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进行“四必核”),形成考察报告; →讨论决定阶段: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向党委报告干部任用建议,党委通过票决方式讨论决定; →任职阶段: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新提拔的领导职务干部试用期为一年,实行任前谈话制度,任职时间自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 |
1.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动议酝酿办法(试行)》等七个配套文件; 3.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党委常委会选拔任用干部票决制暂行办法》 |
庞笑萌 |
牛巨龙 |
88487197 |
党委 组织部 |
发展 党员 工作 |
递交入党申请书→考察后(至少6个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到党校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至少1年)→发展对象的确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发展党员预审小组预审→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二级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审批→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1年满)→二级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审批→入党材料存入人事档案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 〔2014〕33号); 2.严格执行《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 〔2016〕56号); 3.严格执行《沈阳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暂行)》; 4.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5.党支部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二级党委把关审批; 6.学校成立由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预审小组,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7.二级党委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
马恒旭 |
任延峰 |
88487031 |
学生处 |
本科 生招 生录 取 |
各省级招办投档→录检员阅档→录检员拟录取→招生办主任签字→副处长签字→处长签字→录检员上传录取结果→省级招办监督审核通过→录检员下载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整理归档材料→录检结束 |
1.国家和各生源省有关规定; 2.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3.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4.本科生招生章程; 5.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 6.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 7.本科生招生录取现场封闭管理规定 |
姜宇及相关录检员 |
宋德群 蹇东伟 |
88490405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优秀论文奖、科技创新奖、文体优秀奖、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 |
学校在每年9月份下发《关于某某年度开展评优表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以及具体名额要求进行评选、审核、上报→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公示→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文体优秀奖由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等部门评选报送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沈农大学生〔2017〕16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B岗:章洪丽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安全文 明和谐 寝室先 进学院、安全文明和谐寝室优秀班级、标兵寝室评选 |
学校下发评选工作通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以及名额要求进行等额评选、上报→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认名单 |
《关于开展某某学年安全文明和谐寝室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章洪丽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学风建设工作先进班级、优秀寝室评选 |
学校下发评选工作通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以及名额要求进行等额评选、上报→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认名单 |
《关于开展某某学年学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章洪丽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 |
根据市委教科工委的文件要求制定学校的评选文件→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等额推荐→学校进行审核,统一报送到沈阳市委教科工委 |
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文件《开展某某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活动》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章洪丽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违纪学生处分 |
违纪事件发生→学生写书面检查→听取学生本人情况说明→学生处审核并签发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送交学生本人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沈农大学生〔2017〕16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章洪丽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学风建设 先进学院 |
学校下发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各学院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指标进行量化赋分→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确认具体学院名单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处每年下发文件) |
章洪丽 及学生处相关科室负责人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
心理中心公布年度评选计划→各学院负责推荐→中心组织现场工作汇报→根据评分细则由中心老师及心理发展部成员现场打分→根据评分结果评选一、二、三等奖→公示→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
《关于评选表彰某某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生处每年下发文件)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张冰 |
方永辉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学校下发认定工作文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认定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申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人选,上报学院→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各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
《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沈农大发 〔2017〕16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于晓庆 |
蹇东伟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新生绿色通道审批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沈阳农业大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确认后,学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生持学院审核后的“沈阳农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并领取“沈阳农业大学‘绿色通道’通知单”→新生持“沈阳农业大学‘绿色通道’通知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
《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沈农大发 〔2017〕16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于晓庆 |
蹇东伟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评审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为依据分配名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奖助学金初步人选,上报学院→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各类别奖助学金学生进行审核→各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各类别奖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予以取消→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名单,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批结果留存备案,上报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学校计财处→学校计财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
《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沈农大发 〔2017〕16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于晓庆 |
蹇东伟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学生处) |
孤儿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 |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下发认定工作通知→各学院负责孤儿大学生排查和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孤儿大学生信息档案,认定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认定名单和材料并进行审核→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案,上报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学校计财处→学校计财处负责相关费用减免工作 |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于晓庆 |
蹇东伟 |
88487216 |
学生 工作部 (武装部) |
校军训优秀学员评选 |
教官和辅导员老师共同推荐→军训团和武装部评审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军训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
孙殿玉 |
宋德群 |
88488656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毕业 生就 业派 遣 |
根据国家、省及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文件通知→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学院根据通知组织开展工作→学院根据根据要求报送材料→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审核→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审核批准 |
1.国家、省及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文件通知; 2.《沈阳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 3.《沈阳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管理程序与办法》 |
A岗:各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B岗: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辽宁省优秀毕业生评选 |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制定学校评选通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产生校优毕业生→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校优毕业生中组织推荐省优毕业生→学院公示→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审核→报教育厅审批 |
1.依据省教育厅颁发年度遴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学院对呈报的校优毕业生条件负责; 3.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学院在获得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推荐省优毕业生,同时对呈报的省优毕业生条件负责; 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依据对各院上报的数据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规范合理性负责 |
A岗:各院负责学生工作人员 B岗: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学校 优秀 毕业 生评 选 |
制定学校评选通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产生校优毕业生→学院公示→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审核→印发学校评优文件 |
1.依据省教育厅颁发年度遴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学院对呈报的校优毕业生条件负责; 3.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依据对各院上报的数据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规范合理性负责 |
A岗:各院负责学生工作人员 B岗: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学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就业工作业绩情况评审确定获奖人选 |
《关于评选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
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就业工作部分的得分排名情况评审确定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
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毕业生形象大使选拔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印发通知→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面试考核→确定拟定人选→公示→确定最终人选 |
《关于选聘第十二届“毕业生形象大使”工作的通知》(学通字 〔2016〕20号) |
A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B岗:王雷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众创空间入驻项目 |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印发通知→个人(项目)申报→单位推荐(或直接申报)→创新创业办公室评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确定入驻项目 |
《沈阳农业大学沈农创孵众创空间服务规范》 |
A岗: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人 B岗:宗晓萌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众创空间安全管理 |
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1. 《沈阳农业大学沈农创孵众创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
A岗:入驻项目负责人 B岗:王一夫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火炬社 |
火炬社发布通知→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火炬社面试考核→创新创业办公室确定拟定人选→校团委审核→公示→确定最终人选 |
1.《沈阳农业大学社团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火炬社章程及管理办法》 |
A岗:社团负责人 B岗:王一夫 |
董伟英 |
88487218 |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学生 竞赛 |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发布通知→学生自愿报名→承办单位按照赛事规程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办公室审核备案 |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竞赛管理办法》 |
A岗:竞赛负责人 B岗:王一夫 |
董伟英 |
88487218 |
人事处 |
公开 招聘 |
第一步:制订年度用人计划; 第二步:发布招聘公告; 第三步:通过考核或考试考核方式实施招聘; 第四步:报请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批; 第五步:办理聘用手续 |
1.《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 〔2011〕9号); 2.省人社厅印发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3.《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沈农大发 〔2015〕8号); 4.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5.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6.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
吴晓玲 |
赵永吉 |
88487039 |
人事处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 |
第一步:方案制定; 第二步:发布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三步:组织评审; 第四步:公示等级聘用晋升人员名单; 第五步:报上级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
1.《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 2.《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 3.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岗位及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大党发 〔2010〕14号) |
李佳 |
赵永吉 |
88487040-11 |
人事处 |
职称 评聘 |
第一步:方案制定; 第二步:发布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三步:报上级部门例会申请; 第三步:组织评审; 第四步:公示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第五步:报上级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及部分系列评审材料 |
1.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暂行条例的通知》(沈农大人字 〔2006〕5号 3.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农大人事 〔2019〕22号 |
李佳 |
赵永吉 |
88487040-11 |
人事处 |
校内绩效工资(校内基本岗位津贴、领导责任津贴、重点岗位津贴、任务津贴)核发 |
第一步:根据教工所聘岗位兑现相应岗位等级校内基本岗位津贴;教师、科研岗位1月份预报当年任务津贴,管理、工勤岗位按照所聘岗位预发任务津贴标准的80% 第二步:根据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结果补(扣)发考核期内校内基本岗位津贴差额 第三步: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按照所聘岗位等级扣发全年基本岗位津贴、重点岗位津贴和领导责任津贴的20% 第四步:根据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组织部等上报工作量、人事处人事科统计全校出勤结果等,核算全校任务津贴,补(扣)发任务津贴余额 |
1.《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的通知》(沈农大发〔2019〕2号); 2.《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沈农大人字 〔2008〕13号); 3.《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沈农大人字 〔2008〕12号); 4.《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沈农大发 〔2015〕41号) |
陈丹 |
王义明 |
88487040-17 |
人才工作办公室 |
高层次人才引进 |
制订引进人才计划→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洽谈或考核方式实施引进→主管校领导审批→上校长办公会→签订高层次人才聘任协议 |
1.《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 〔2007〕1号); 2.《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 〔2011〕9号); 3.《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沈农大发 〔2015〕8号) |
苏维娜 |
王海龙 |
024-88764029 |
人才工作办公室 |
人才 项目 限额 申报 |
根据上级政策制定通知→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评分排序→分管校领导审核→校内公示→报送上级部门 |
1.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才项目立项主要政策和要求组织申报; 2.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回避与本人有关项目的评审 |
苏维娜 |
王海龙 |
024-88764029 |
人才工作 办公室 |
教学(科研) 岗位 考核 |
方案制定→发布通知→教学单位考核→组织职能部门考核→校内公示考核结果→上校长办公会→交接给人事处工资福利科 |
《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沈农大学人字〔2008〕13号) |
张馨予 |
王海龙 |
024-88764029 |
教务处 |
教材招标 采购 |
教务处立项→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批复→招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征订教材 |
《沈阳农业大学教材工作条例》 |
金珍兰、 段庆斌 |
张布 |
88487049 |
教务处 |
优秀 教材 评选 |
主编本人填写《优秀教材申报表》→学院(部、中心)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择优申报→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优秀教材推荐表》→学校教材指导委员会评选出获奖教材 |
《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教材评定办法》 |
金珍兰、 段庆斌 |
张布 |
88487049 |
教务处 |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专业建设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听课→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实地评估考察评审→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果 |
《沈阳农业大学示范专业评选实施方案》(教发〔2008〕38号) |
徐坤鹏、 李元甦、 孟思雯 |
王楠 |
88487050 |
教务处 |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课程建设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听课(课程适用)→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实地评估考察评审→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果 |
1. 《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教发〔2008〕34号); 2. 《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沈农大教务〔2010〕38号); 3.《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实施办法》(教发〔2008〕35号); 4. 《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加强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发 〔2008〕40号); 5.《沈阳农业大学金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
徐坤鹏、 李元甦、 孟思雯 |
王楠 |
88487050 |
教务处 |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教学名师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听课(课程适用)/名师立项建设→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实地评估考察评审(课程适用)/青年优秀课现场演示调讲→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果 |
1.《沈阳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沈农大发〔2014〕59号) 2.《沈阳农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暂行办法》(沈农大教务 〔2019〕15号) |
徐坤鹏、 孟思雯、 李元甦 |
王楠 |
88487050 |
教务处 |
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果 项目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通过验收项目→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题验收结果 |
《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研究立项实施办法(教发 〔2008〕50号)》 |
徐坤鹏、 李元甦、 孟思雯 |
王楠 |
88487050 |
教务处 |
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申报管理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最终结果 |
《沈阳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沈农教务〔2008〕65号)》 |
徐坤鹏、 李元甦、 孟思雯 |
王楠 |
88487050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转学、退学、休学、复学 |
转学:学生本人提出转学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报校长办公会同意转学→报辽宁省教育厅并在学信网做学籍异动 退学、休学、复学:学生提出学籍异动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教务员、辅导员审核→教务处处长审批→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或入校手续→报考务学籍科复核并录入系统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转专业与转学、第四章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第五章退学与学业预警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转专业 |
集中转专业: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学生报名→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符合资格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录取→结果进行教务处网站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录入校内系统,在学信网做学籍异动 即时转专业: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教务处网站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录入校内系统,在学信网做学籍异动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转专业与转学、《沈阳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大类招生分流确定专业 |
大类招生分流预报名→确定各专业接收人数→核实学生学分绩点→教务处发布大类招生分流通知→学生网上报名→学生在志愿确认表签字→学校进行分流→教务处网站公示结果→录入校内系统,在学信网做学籍异动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沈农大发17号)执行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学生证的补办 |
学生于开学初或期末提出补办学生证申请→学院审核、收取相关费用进行办理(随意办理者报送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学校钢印→将最终办理学生名单及费用报考务科→考务科将费用上缴财务处 |
随意补办学生证,将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二十三条执行,并按照省里财务文件要求收取费用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辅修资格审查及辅修学位授予 |
辅修资格审查:教务处发布辅修双学位和专业的通知→学生进行报名→主修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核→符合条件报辅修学院录取→网上植入培养方案并进行录入 辅修学位授予:达到主修毕业条件的学生向辅修学院提出申请→辅修学院进行审核→报教务处进行复核→达到条件报学位委员会→通过者授予辅修学位→报送国家学位平台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本科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考试管理-CET 、NCRE经费管理 |
CET考试:教务处发布报名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教务员收取报名费→教务员存入学校财务账号→教务处按照相关金额分别汇给省招办和市考试院 NCRE考试:教务处发布报名通知→学生在国家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网上缴费→省招办将报名费(我校留用金额)划拨给我校→教务处到财务开具发票送省招办 |
按照省里文件要求收取考生报名费用;按照省里文件要求报省招办、市考试院及学校留用金额 |
孙戌旺、 徐龙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考试管理-考风考纪管理 |
临近期末考试→学校发布加强考试管理通知→学院执行→教务处巡考→发现违纪学生或突发事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二十三条及《沈阳农业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
孙戌旺、 徐龙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毕业、学位管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及电子信息上报 |
春季学期开始对预计毕业生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共三轮审核):学院审核→教务处进行复核→学院召开学位分委会→六月中旬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者发放毕业和学位证书→上报学信网和学位网(附相关证明文件) |
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学业管理办法》和《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
孙戌旺、 孙宏友 |
赵裕国 |
88487048 |
教务处 |
毕业论文评优 |
根据文件制度要求→下达校内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结果→主管校长审批→公布最终结果 |
《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条例》 |
刘正远、 刁诚轩 |
张布 |
88487048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项目限额申报 |
职能部门发布通知→申报受理→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或通讯评审)→评分排序→分管校领导审核→公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
《沈阳农业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科字〔2006〕3号) |
黎伟、 左微 |
管艺飞 |
024-88487053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横向课题管理 |
横向课题合同:按合同金额审批,30万以下科长审核→30-100万加增副处长审核→100以上加增处长审核→登记备案→签盖技术合同专用章→经费落账→档案归整 |
《沈阳农业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沈阳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
田丰 |
李斌 |
024-88487053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科研基地管理及资源分配 |
协调并公布土地资源→学院提出用地需求→汇总需求上报主管校长(校长办公会)→实施及资源分配 |
《沈阳农业大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科技〔2019〕2号) |
王锐 |
阮燕晔 |
024-88487053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科建设经费 学科建设经费 |
1.校级学科建设经费:制定经费预算→报批→经费下达→按照实际下拨经费数额,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拟定经费分配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校内发文→将经费分配明细表提交财务处,分别拨付至各学科账户 2.国家和地方学科建设经费:根据有关要求制定经费预算→报批→经费下达→根据批文拟定经费分配表→提交财务处,分拨至各相关账户 1.校级学科建设经费:制定经费预算→报批→经费下达→按照实际下拨经费数额,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拟定经费分配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校内发文→将经费分配明细表提交财务处,分别拨付至各学科账户 2.国家和地方学科建设经费:根据有关要求制定经费预算→报批→经费下达→根据批文拟定经费分配表→提交财务处,分拨至各相关账户 |
1.《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 〔2018〕7号); 2.《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修订)》(沈农大学科〔2019〕5号); 3.《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2018〕8号); 4.《“天柱山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天柱山学者/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天柱山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沈农大发〔2014〕45号); 5. 沈阳农业大学“天柱山学者/英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4月修订)(沈农大学科〔2019〕2号); 6.《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2018〕6号); 7.《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专利与调研报告奖励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8号); 8.《关于利用学科经费报销差旅费的规定》(沈农大学科〔2016〕3号); 9. 《关实施ESI学科评价体系期刊论文奖励的规定(试行)》(沈农大学科〔2017〕5号); 10. 《关于使用学科经费报销学术活动相关费用的规定》(沈农大学科〔2017〕9号); 11. 《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发〔2019〕17号); 12.《沈阳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13.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经费分配要求或标准; 14.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安排原则是有利于集中资源、突出重点,限制用于非学科建设工作的项目支出; 15.专项经费的使用,均要求严格按照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16.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财务处负责监督学科经费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
A岗:李益清 B岗:曲硕石 A岗:李益清 B岗:曲硕石 |
迟道才 迟道才 |
88487078 884870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 |
学位点申报→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议→校内公示→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备案 |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 〔2017〕12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 〔2017〕9号) |
A岗:李益清 B岗:曲硕石 |
迟道才 |
88487078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校级三层次人才遴选 |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 |
1.《沈阳农业大学“天柱山学者/英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4月修订)》(沈农大学科〔2019〕2号); 2.《沈阳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
A岗:李益清 B岗:曲硕石 |
迟道才 |
88487078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申报审批 |
学科申报→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审批→学院负责人审批→学科处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国资处审批→招标 |
1. 《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 〔2018〕7号); 2.《沈阳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3.《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4.《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 与使用实施细则(修订)》; 5.《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
A岗:李益清 B岗:曲硕石 |
迟道才 |
88487078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 |
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根据学科意见制定招生专业目录→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发布考试成绩→根据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制定复试办法→根据复试办法组织复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录取结果→调取拟录取人员档案、定向培养协议→上报录取数据库→发放录取通知书 |
1.《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沈阳农业大学试卷传递和保管规则》; 5.《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6.《沈阳农业大学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7.《沈阳农业大学自命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沈农大研究 〔2019〕9 号); 8.《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9.《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施方案》; 10.教育部、辽宁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所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章制度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招生计划 |
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发展规划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国家下发实际招生计划及学校政策制定分专业计划→根据研究生拟录取情况调整分专业计划→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上报分专业计划调整情况→确定分专业录取数据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2.《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沈农大研究 〔2019〕12号); 3.《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沈农大研究 〔2019〕17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
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推荐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接收推免生章程→发布遴选通知及推免生章程→审核学院遴选办法→审核学院上报遴选结果并公示通过→审核网络申报我校推免生数据→发布推免生拟录取→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
1.《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沈农大研究 〔2019〕13号); 2.《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农大研究 〔2019〕9 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新生资格审查 |
根据国家政策发布接收我校当年录取考生档案或定向培养协议信息→收取学生档案或定向培养协议→根据国家政策审定新生入学资格→对未能如期将档案或定向培养协议→未满足入学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 2.《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沈农大研究 〔2019〕12号); 3.《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沈农大研究 〔2019〕17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申报 |
发布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报通知→根据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审定导师该年度招生资格→汇总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情况上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制定该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1.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9年11月第6次修订)》的通知(沈农大研究 〔2019〕16号); 2.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管理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沈农大研究 〔2019〕11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导师遴选 |
下发通知→个人申请→学院统一上报→联合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博导材料校外评审→上报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投票→结果公式 |
1.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9年11月第6次修订)》的通知(沈农大研究 〔2019〕16号); 2.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管理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沈农大研究 〔2019〕11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导师考核、导师津贴核算 |
下发通知→个人材料申报→学科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及指导学生情况核算导师津贴→津贴情况报人事处审定 |
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9年11月第6次修订)》的通知(沈农大研究 〔2019〕16号) |
A岗:马晴晴 B岗:胡 彬 |
高 云 |
024-88487057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课考安排及考务管理 |
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公共课,二级学院安排专业课)→发布课表→日常教学运行,通知调停课安排→检查教学秩序→发布期末考试考表(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二级学院安排)→组织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及保密→期末考试秩序检查→考试不及格者申请补考或重修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细则》;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沈农大发〔2014〕61号); 3.《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 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英语分级教学及考评体系暂行办法(2018年8月修订)》(研〔2018〕38号); 5.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考试及补考的考务管理,考试前召开监考、巡考人员考务会,强调考试流程和纪律; 6.实行研究生任课教师聘任制度,规范研究生课程调停课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强化研究生教学过程性管理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 |
发布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通知→学生申请答辩→学院初审课程成绩、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环节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复审→通报不合格名单→审核通过者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毕业证书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管理细则(修订)》(沈农大发〔2017〕 11号〕;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2018〕10号);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2018〕11号)《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毕(肄)业规定》(沈农大发〔2018〕9号》; 4.中期考核环节针对课程成绩不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者给予警告; 5.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毕业资格审核,标准一致,公正公平; 6.从研究生上课到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到答辩整个培养过程都有督导员老师参与检查,建立了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 |
发布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通知(省级、校级)→个人或单位申请→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答辩→择优立项→公示→行文公布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 12号); 2.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教学改革立项主要政策和要求; 3.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组进行,保证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回避与本人有关项目的评审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教学管理及课程建设 |
组织制订(修订)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研究生教学管理→每学期初组织落实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系统选课、系统排课、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课程授课、课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课程设置和审核与评估→研究生教材与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审核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细则(修订)(沈农大研究 〔2017〕10号);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管理细则(修订) (沈农大发 〔2017〕11号); 3.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沈农大发〔2014〕65号); 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沈农大研究〔2014〕2号); 5.维护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保障学生选课、系统排课、成绩录入及时完整,保证教学秩序规范有序; 6.在课程建设方面打造核心课程,采取立项资助办法促进课程建设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范围的已设置课程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建立课程审查和淘汰机制,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管理 |
及时发布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提交专业外语、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评阅报告的通知→注重培养关键环节的管理→研究生督导组对必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研究生院对必修环节结果进行审核汇总→通报不合格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学业警告或者延期毕业等处理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试行)》(研〔2015〕33号);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 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2018〕10号); 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2018〕11号); 5.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规定》(沈农大发〔2014〕4号》; 6.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培养必修环节,规范管理程序步骤,认真审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不合格学生,做到过程培养无死角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联合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 |
发布研究生联合培养(包括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通知→依托二级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包括实践基地协议)→注重研究生教学资源与培养条件建设(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对做得好的学院进行资助→鼓励校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管理工作 |
1.首先依托二级学院建立校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和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实践基地; 2.以校内基地为基础,开展学校与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创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 3.构建不同类型基地管理模式,完善《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学校与企(行)业和社会组织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行(企)业开展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
A岗:高 华 B岗:张 鑫 |
卜 丽 |
88487056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
发布考试通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考试→发布通过名单→发放合格证 |
1.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外语考核办法(2019年2月)(研〔2019〕5号); 2.命题方式、命题人严格保密; 3.考前召开考务会,强调考试纪律,现场公布监考人员具体考场分配情况; 4.考试过程纪委部门监督,公安处协助封闭考场区域 |
周加野 |
迟道才 |
88487253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位审核 |
发布资格审查通知→学生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校学位办对申请资格进行复查→论文评审、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并投票→学位授予(博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网站公示) |
1.《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沈农大学位 〔2017〕3号); 2《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20161026) 》; 3.《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2014年修订); 4.《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适用于2012~2017级研究生)》(沈农大学位 〔2016〕4号); 5.《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适用于2018级及其后入学的研究生)》(沈农大学位 〔2018〕11号) |
周加野 |
迟道才 |
88487253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学位论文抽检和评审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申请人发表小论文情况分类申报→学位办组织抽签→纪委监督→送校外盲审→根据评审结果下发答辩通知→对学位论文学院送审的部分进行抽检和评估 |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与评阅管理办法》(沈农大学位〔2019〕3 号) |
周加野 |
迟道才 |
88487253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奖励、推荐和申报 |
下发评选通知→校外盲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公示 |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7号) |
周加野 |
迟道才 |
88487253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
上级下达评审指标划拨奖金→学校制定评审计划和评审条件→各基层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评选→基层单位公示评选结果并上报学校→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学校公示评审结果→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评审材料和结果 |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沈农大发 〔2017〕71号);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修订版)》(沈农大发 〔2019〕16号)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
按照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分配评审名额→各基层单位组织申报→基层学院初评→报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报主管学校领导审批→结果公示→评优发文→发放证书及相关奖励 |
依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处分认定工作 |
调查掌握违纪事实→责成基层单位(查处部门)进一步核实违纪情况,掌握违纪证据,责成违纪学生写出违纪经过→学院(部门)批评教育、责成学生提交检讨→学院(部门)提出拟处理意见→核准违纪种类、依据,研究考量学院(部门)拿出的处理意见→汇报主管学校领导→告知学生处理意见→处分决定发文→处分决定书送达(→接受学生申诉) |
依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研究生处分的有关条款和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执行》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学籍管理 |
新生报到注册→新生学籍注册(学信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学籍异动管理(休学、复学、申请退学、延期毕业)→在校生学籍学年注册→高校基础信息报表统计(向校内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提供涉研究生信息统计上报服务)→研究生学籍信息维护(学信网)(→受理学生身份信息变更到教育厅审批)→毕业生图像采集→毕业生学历注册→违反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籍清理 |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沈农大发 〔2017〕18号)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助学金(含困难补助)及助研津贴发放 |
年初制定本年度研究生助学金预算→将本年度研究生在校生情况上报辽宁省学生资助中心→9月份核对研究生录取信息→审查新生学籍档案完整情况(审查在校生学籍异动情况)→根据国家及省市和学校有关奖助文件确定助学金标准→每月制作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台账→报研究生院领导审批→报主管学校领导审批→助学金发放数据报送财务→财务将助学金及助研津贴打入学生银行卡 |
1.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2013〕220号); 2.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 〔2014〕 376号);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修订版)》(沈农大发 〔2019〕16号)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 |
年初制定预算→按季度发布研究生申请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学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学生持相关审批件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总结交流 |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 〔2019〕1号) |
A岗:王 丹 B岗:彭 博 |
高 云 |
88487139 |
财务处 |
财务 审批 |
经费使用人(按经费类别、审批权限)→具体负责人(执行人或主持人)审签→单位负责人审签→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签→校领导审批→财务处负责人审批→财务制单、付款 |
1. 《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发〔2019〕17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沈农大发〔2017〕1号 |
周明亮 杨彤彤 闫大波 李 鹏 |
李丙秋 刘冬青 李 莹 |
88487074 |
财务处 |
财务 印章 管理 |
用印申请人在OA系统填报用印申请事由→财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副处长复核→处长审批→印章保管人用印 |
《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印章管理办法》沈农大发〔2014〕46号 |
周明亮 杨彤彤 闫大波 李 鹏 |
刘冬青 李丙秋 李 莹 |
88487068 |
财务处 |
收费 票据 管理 |
财务处申领→设置台账→验收入库登记→领用登记 校内部门领用→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科长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票据专管员发放 |
《沈阳农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沈农大发〔2014〕47号 |
李 鹏 |
刘冬青 李 莹 |
88487068 |
财务处 |
会计 档案 管理 |
财务处管理保管期内会计档案→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档案馆 会计档案借阅人→OA系统提交财务档案查询申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档案保管人员提供档案(三年前档案至学校档案馆查询) |
《沈阳农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沈农大计财〔2010〕5号 |
李 鹏 周明亮 |
刘冬青 李丙秋 李 莹 |
88487068 |
财务处 |
预算 管理 |
校属各单位提出年度预算→财务处编制预算建议方案→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批复→预算下达 |
《沈阳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沈农大计财〔2010〕1号 |
李丙秋 |
李丙秋 李 莹 |
88487074 |
财务处 |
基本 建设 经费 |
施工单位申报→基建处初审→委托审计事务所(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或报审计处审核(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处业务科室会计初审→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款项支付 |
《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沈农大办字〔2011〕3号 |
杨彤彤 |
李丙秋 李 莹 |
88487071 |
国有资产管理处、用户单位、项目及经费归口审批各部门 |
仪器设备及实验办公物资政府采购计划项 |
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全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掌握学校物质采购全年计划情况,统一管理 用户单位按计划和部门预算提出具体采购项目计划→ 1万元以下:用户审批; 1万元(含)-3万元:用户审核→财务处审批; 3万元(含)-5万元:用户审核→项目及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财务处审批; 5万元(含)-10万元:用户审核→项目及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财务处审批→项目及经费分管校领导审批; 10万元(含)以上:用户审核→项目及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财务处审批→项目及经费分管校领导审批;协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采购办汇总上报教育厅审批→财政厅审批→国资处执行 注:科研项目及经费采购计划审批流程中不需项目及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
1.《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 2.《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8〕660号); 3.《关于正式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53号); 4.《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5.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发〔2019〕17号) |
孟祥东、 预算及技术参数编制人、 用户单位采购专管员 |
谭洪波 用户单位采购工作负责人、 项目及经费归口审批各部门负责人 |
88488569 88487059 |
国有资产管理处、用户单位 |
仪器设备及实验办公物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 |
用户提交设备技术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服务要求→用户单位审核汇总→采购办受理→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和用户复核→分管处领导审核(特殊项目用户审核会签)→代理机构审定→采购办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4.《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辽财采〔2010〕1008号);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6.《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8〕660号); 7.《关于正式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53号) |
孟祥东、 杨阳、 预算及技术参数编制人、 用户单位采购专管员 |
石勇、 用户单位采购工作负责人 |
88488569 88487058 |
国有资产管理处、用户单位 |
仪器设备及实验办公物资政府采购合同审签 |
供应商起草合同→代理机构初审→采购办初审(特殊项目用户单位审核)→分管处长审核→学校法律顾问审核→采购办修改→审计处审计→采购办修改→供应商盖章签字→采购办将合同用印相关材料转用户单位→用户单位通过OA系统提出合同用印申请→用户单位审核、国资处会签→项目及经费分管校领导用印签批(学校公章)→校长签批或校长授权项目及经费分管校领导签批(法人章)→合同生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沈阳农业大学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沈农大国资〔2011〕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沈农大发〔2017〕1号); 4. 关于修订《沈阳农业大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沈农大办字〔2018〕11号);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6.《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8〕660号); 7.《关于正式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53号) |
孟祥东、 杨 阳、 用户单位采购专管员 |
石 勇 用户单位采购工作负责人 |
88488569 88487058 |
国有资产管理处、用户单位 |
仪器设备或家具资产合同履约验收 |
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合同包货物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无问题→使用单位初验合格→使用单位在“沈阳农业大学仪器设备及实验物资采购申报审批系统”提交验收申请;供应商在辽宁省政采网提交验收申请→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填写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用户签署意见→招标代理公司签署意见→国资处签署意见→提报学校公章用印申请→分管验收校领导审批用印(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向供应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供应商受理→整改完毕→供应商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2.省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及自行采购单价10万元(含)以上项目 合同包货物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无问题→使用单位初验合格→供应商向使用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使用单位在“沈阳农业大学仪器设备及实验物资采购申报审批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国资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填写验收单→国资处签署意见→提报学校公章用印申请→分管验收校领导审批用印(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向供应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供应商受理→整改完毕→供应商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3.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项目及自行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下项目 货物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无问题→使用单位初验合格→供应商向使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单价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或家具类资产验收单”(验收不合格→使用单位向供应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改完毕→供应商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
1.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 2.《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8〕660号); 3.《关于正式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53号); 4.《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5.《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发〔2014〕23号) |
程献丽、 徐树军、 最终用户、 用户单位采购专管员、 用户单位资产管理员 |
谭洪波、 用户单位采购工作负责人、 用户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 |
88487059 88488569 |
国有资产管理处、用户单位 |
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
1.鉴定与审批 (1)房屋构筑物、车辆、土地类资产及单位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其他固定资产处置,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鉴定并审批 (2)除房屋构筑物、车辆、土地类资产外的单位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下其他固定资产处置,由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组织鉴定并审批 (3)除房屋构筑物、车辆、土地类资产外的单位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十万元以下的其他固定资产处置,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处置意见,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同意,分管国有资产校领导审批 2.报批或报备 (1)凡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资产处置,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2)除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以外的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资产处置,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其中,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应淘汰报废的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00万元)的资产处置,经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3.账务处理 国资处、财务处凭上级部门的批复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
1.《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 2.《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 3.《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施行办法》(辽财资〔2008〕444号); 4《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机管〔2012〕27号); 5.《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展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的通知》(辽经信资源〔2010〕45号); 6.《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7.《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发〔2014〕23号); 8.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沈农大国资〔2019〕1号) |
程献丽、 陶颖、 徐树军、 资产使用人、 用户单位资产管理员 |
谭洪波 用户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 |
88487059 |
后勤处 |
招投标工作 |
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科室按预算提出采购项目计划及技术需求→属“三重一大”项目报后勤处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勤采购办按财务审批权限报学校经费管理部门及相关校领导审批→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向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国资处组织采购 国资处授权后勤组织招标(采购)的,后勤采购办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采购办联合后勤纪委抽取评标(评审)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勤采购办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与执行按相关流程办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 3.《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4.《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审批暂行规定》(沈农大发〔2015〕11号); 5.《沈阳农业大学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6.《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
邢明辉、 采购计划及技术需求提出科室编制人、科室负责人 |
刘兵、采购科室分管处领导 |
88487296 |
后勤处 |
合同管理与执行 |
业务科室依据招投标文件拟定合同→律师审核→业务科室根据律师和分管处领导意见第一次修改合同→主要处领导审核→审计处审核→业务科室根据《审计意见书》第二次修改合同→企业科通过OA系统履行用印申请流程→合同双方签章→存档备查→合同期满前业务科室向企业科提交由分管处领导审定的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
胡涛、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
关宏强、合同相关科室分管处领导 |
88487278-802 |
后勤处 |
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 |
施工单位向业务科室申报工程决算→业务科室初审→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核→后勤处主要领导审核→报审计处审核(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或审计处委托审计事务所(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后勤处主要领导再次审核→企业管理科通过OA系统申请《定案审批表》用印→审计处相关负责人审批(审计流程终了) 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业务科室审批→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勤处主要领导审批→学校财务负责人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主要校领导审批→付款(结算流程终了) |
1.《沈阳农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
胡涛、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
范守君 |
88487278-802 |
后勤处 |
食堂风味档口特聘厨师招聘管理工作 |
后勤处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风味档口布局、特聘厨师数量→餐饮中心发布招聘公告→特聘厨师报名→组织招聘组面试→后勤处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特聘厨师与学校签订合作经营合同→餐饮管理中心按合同管理→合同到期前汇报合同履行情况 |
1.《沈阳农业大学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2.《沈阳农业大学食堂运营及财务管理办法》 |
白红光 |
关宏强 |
|
后勤处 |
零散物资采购管理 |
各科室提报零散物资月度采购计划→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分管处领导审批→后勤采购办主任审批→分管采购处领导审批→后勤处处长审批→万元以下计划,采购办组织采购人员会同需求科室联合采购,并现场取得发票 1万元(含)以上计划按财务审批权限,后勤采购办报学校经费管理部门及相关校领导审批→报国资处组织采购 国资处授权后勤组织采购的,1万元-5万元项目,构成固定资产的,按国资处要求组织采购;非固定资产类物质采购,后勤采购办采取定点采购、网上商城、批量采购、比价采购、邀请报价、市场询价采购等方式组织采购,采购办组织采购人员会同需求科室联合采购→形成采购结果报告(含询价过程、结果确定),采购人员签字存档5万元(含)以上项目,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合同签订按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执行→验收登记工作由科室专门人员和科室负责人联合进行→发票首签由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把关负责 |
1.《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 2.沈阳农业大学关于落实《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3.《沈阳农业大学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4.《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
邢明辉、采购相关人员、验收相关人员、科室负责人 |
刘兵、采购科室分管处领导 |
88487296 |
后勤处 |
食堂原材料采购 |
餐饮中心提报原材料品类需求→后勤处采购中心会同餐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通过公开竞价、市场询价、现场考察等方式拟建立原材料资格供应商库→提报后勤处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学校与资格供应商签订合同→食堂提出供货需求→资格供应商竞价→采购中心会同餐饮中心确实一定时期内每个品类具体供应商及价格→供应商供货→各食堂2人以上进行货品验收→食堂保管员录入进销存软件→食堂按有关规定进行出入库管理 |
1.《沈阳农业大学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3.《沈阳农业大学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4.《沈阳农业大学食堂运营及财务管理办法》 |
邢明辉、白红光 |
关宏强刘兵 |
|
后勤处 |
固定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配置及购置按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科室资产管理员和科室负责人负责到货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科室资产员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增加录入→打印资产增加书,后勤处资产管理员审核、处长审核→科室资产员报国资处审核→科室资产员报财务处入账→科室资产管理员和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清查→科室研究后提出资产处置申请→后勤处资产管理员在后勤处范围内进行调剂→5万元以上资产由科室分管处领导组织科室相关人员鉴定后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处置申请→国资处依据处置批复及时销账处理 |
1.《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2.《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发〔2014〕23号) |
孙迪、相关科室负责人 |
刘兵 |
|
后勤处 |
房产管理 |
建设(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供房屋及构筑物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审核报告,审计处出具基建、维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单报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报分管处领导审阅→房产管理科在资产管理系统录入房产信息、出具固定资产入库申请书→后勤处资产管理员签字、处长审批后盖章→共同持相关手续报国资处审核→建设(使用)单位相关人员持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增加书到财务处报销,办理财务入账手续→使用单位将房产具体分布、用途等报房产理科备案→使用单位负责房产维护管理→使用单位提出房屋拆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房屋产权证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房产安全鉴定报告或上级规划方案、红线图等)报房产管理科审核→房产管理科形成书面材料报后勤党政联席会审批→报国资处,国资处提报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国资处报教育厅审批→房产管理科委托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国资处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勤处组织房屋拆除→国资处、财务处销账处理 |
1. 《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沈农大发〔2014〕22号); 2.《沈阳农业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沈农大后勤〔2013〕1号) |
孙迪 |
刘兵 |
|
后勤处 |
经营性房产招标管理 |
后勤处党政联席会研究房产属性→通过学校有关部门报教育厅审批、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企业科组织房屋评估→房屋公开招标或竞谈→合同拟定送审→审定签订合同→企业科按合同进行管理 |
《沈阳农业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 |
孙迪、胡涛 |
关宏强 |
|
后勤处 |
幼儿园招生管理 |
幼儿园排查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分管处领导审核→报后勤处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幼儿园组织招生→向分管处领导汇报招生情况 |
《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 |
李 丹 |
关宏强 |
|
后勤处 |
印章管理 |
各科室(中心)、个人提出用印申请→保证用印材料符合各项规章制度且内容正确→经逐级签字审批→到后勤处综合管理科用印→用印相关材料存档→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
《后勤处印章使用工作流程》 |
王吉磊 |
范守君 马彦令 关宏强 刘 兵 |
88487100 |
后勤处 |
编制外用工管理 |
管理、技术岗位编制外用工聘用流程: 用工部门提出聘用申请及具体岗位条件→综合管理科收文,核定编制,签署拟办意见→逐级审批→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人员条件、工资标准、薪资渠道)→综合管理科会同用工科室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小组(分管处领导、综合管理科、用工科室)面试,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上岗→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聘用 普通岗位编制外用工聘用流程: 用工部门提出聘用申请及具体岗位条件→综合管理科收文,核定编制,签署拟办意见→逐级审批→综合管理科会同用工科室发布招聘信息→用工部门组织招聘,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用工部门分(协)管处领导审批→后勤处处长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上岗→报综合管理科备案→综合管理科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各部门普通岗位人员变动情况 |
1.《沈阳农业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2.《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
用工部门 负责人 综合管理科 王吉磊、 田志军 |
范守君 |
88487092-803 |
后勤处 |
工程施工 |
制定年度维修计划,确定工程立项→根据用户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经法律顾问审计处审定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经采购中心组织验收→工程决算审计→付款 |
1.制度保障:《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2.防范措施:工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现场签证需两人以上并留存现场资料,工程量及决算由审计处审定 |
王 野 郭志强 |
范守君 |
88487102 |
后勤处 |
水电抄表收费 |
现场抄表→对用户下达书面缴费通知单→用户持单交费→抄表人员复核交费→交费后材料存档 |
1.制度保障:《沈阳农业大学用电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暂行规定》; 2.防范措施:现场由两名抄表员共同抄表并由用户签字确认,抄表单存档管理,确保上次结算表字与下次起始表字吻合 |
刘 忠 郭志强 |
范守君 |
88487102 |
后勤处 |
水电收费 |
财务处领取收据→居民缴费→开具收据→每日核准、账款相符→收据上交财务(钱、票统一)→定期核查 |
1.制度保障:《沈阳农业大学用电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暂行规定》; 2.防范措施:每天所有收费软件自动统计收费额,与当日收取现金相互一致,并全部存入学校账户,结账后不再售电保证收费不流失 |
刘 忠 郭志强 |
范守君 |
88487102 |
基建处 |
项目立项 |
学校自主审批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立项学校落实任务到基建处 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流程办理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刘洋 |
李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招标采购 |
招标采购审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主要事项确认→编审招标文件→招标→公示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刘洋 陈杨 刘驰 |
李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验收 |
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基建处组织初验(档案验收、工程验收)→验收(验收组或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3.《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 〔2017〕603号 |
刘洋 项目负责人 |
李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
提出变更及签证→基建处组织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会签→实施→文字、照片资料留存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
项目负责人 |
李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维保及质保金返还 |
建立维保档案→施工单位提出质保金返还申请→使用和管理部门、基建处组织质保期满质量验收→基建处内部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财务处审核→返还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
刘洋 项目负责人 陈杨 |
李 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合同管理 |
依据招投标文件拟定合同→校审计处审核(律师审核)→修改→签订→存档备查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陈杨 |
李 海 |
88487077 |
基建处 |
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 |
施工单位申报→基建处初审→委托审计事务所(全过程跟踪设计项目)或报审计处审核(非全过程跟踪设计项目)→定案后基建处、审计处签认→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财务处审核签认→付款 |
1.《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沈阳农业大学基本建设处规章制度》 |
陈杨 |
李 海 |
88487077 |
档案馆 |
综合档案查阅 |
1.涉密(内控)档案查询:下载填写涉密档案利用审批单→查档单位申请→归档部门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登记调取档案→查阅/摘录/复印→盖档案馆章 2.非密档案查询:出具有效证件→登记调取档案→查阅/摘录/复印→盖档案馆章 |
1.遵照《沈阳农业大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沈农大办字〔2009〕2号)第十九条规定;建立有《沈阳农业大学档案查阅制度》,开展查询利用服务; 2.涉密档案按照《沈阳农业大学档案保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沈阳农业大学涉密档案利用审批单》,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查阅范围,合理利用 |
A岗:王 巍 B岗:王丽莎 C岗:吕爱馥 |
李启坤 |
88487018 |
档案馆 |
人事档案查(借)阅 |
1.查阅:出具有效证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查档单位申请→登记调取档案→查阅/摘录/复印→盖档案馆章 2.借阅:出具有效证件→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查档单位申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登记借出档案→限期归还 |
1.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关于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
A岗:韩艳君 B岗:李启坤 |
李启坤 |
88487018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