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学院学委例会制度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促进水利学院良好学风的建设,院学习部决定定期召开学委例会,加强学委的纪律性,规范学委的管理,特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一、 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1、 召开时间:每周中午12:20
2、 召开地点:水利馆五楼团委会议室
3、 会与人员:
主持: 刘老师
考勤:学习部指定成员
与会者:大一、大二各班学委、学习部全体成员
二、关于例会的秩序
1、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需向老师请假,未能及时请假者需事后解释缘由。无故两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2、会议召开期间,与会人员应积极发言,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会,有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
3、 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闭,保持现场安静,不大声喧哗,有紧急电话应去室外接听。
4、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该将座椅摆放回原处,随手带走自身物品,不能随地乱扔纸屑,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三、关于例会的事项
1、会议前半部分由各班学委向本部门汇报以下内容:
(1)两周本班学生上课情况,出勤情况。
(2)本班同学的学习情况及存在问题。
(3)个别同学的近期状况。
(4)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5)近期工作的安排及设想。
2、学委交流学习方法、学习经验,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学习部传达近期学校指示,总结前期工作,宣布近期工作事宜。
4、与会全体成员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并积极将所安排任务落到实处。
5、老师提出意见,给以指导建议。
6、会议结束后,由学习部写成书面及电子稿总结,进行活动文件存档。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水利学院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