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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纪检部大学生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2018-04-01 

水利学院纪检部大学生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针对校大学生自律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工程活动,水利学院纪检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升国旗仪式:

1.面向对象:05~07级学生

2.具体要求:

  1. 05~07级学生应当按照要求于每周一的早晨6:10在足球场集合并按要求站排。

  2. 参加升旗的同学应尽量做到不迟到、不缺席,对于无正当理由迟到或缺席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并呈交1500字检讨。

  3. 升国旗过程中,参加升旗的同学应尽量避免在队伍里打闹、说话,保持会场的安静与庄严。

  4. 学生会成员应当作好表率作用,体现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晨练:

    1.面向对象:07级学生

    2.具体要求:

  1. 大一同学应当早晨6:00起床.6:20离开寝室,6:30—7:10在指定地点进行晨练活动(值日同学除外).值日生留在寝室打扫寝室卫生,并等待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2. 晨练内容由各班体委安排,纪检部成员负责组织。体委在保持出勤率的基础上,尽量安排能够充分调动同学激情、有利于增强班级凝聚力的活动,搞好整体气氛,确保参加晨练的同学都能充分的把握好这段时间锻炼好身体。

  3.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迟到或缺席晨练的同学将给予院级通报批评。

  4. 晨练过程中严禁有早退的现象,如有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晨读:

1.面向对象:07级学生

2.具体要求:

  1. 大一同学应当早晨6:00起床.6:20离开寝室,6:30—7:10在指定地点进行晨练活动(值日同学除外).值日生留在寝室打扫寝室卫生,等待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2. 晨读活动由纪检部组织,各班体委、学委应当积极配合,保证出勤率,确保晨读过程中同学要积极认真,有效的利用晨读这段宝贵时间。

  3. 晨读内容由水利学院学习部提供,指定晨读负责人为各班学委,纪检部成员负责组织。

  4.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迟到或缺席晨读的同学将给予院级通报批评。

  5. 在晨读过程中,我们部会根据情况适当的组织一些活动来调动同学学习的兴趣,同学应当遵守纪律,积极配合我们开展的活动。

  6. 晨读过程中严禁有早退的现象,如有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晨光英语广场:

1.面向对象:学生自愿报名

2.具体要求:

  1. 水利学院纪检部会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院同学参加晨光英语广场的活动,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同学,负责同学有权利按照本条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负责同学在组织同学参加晨光英语广场活动的同时应严格要求自己,配合好自律委的工作,并及时向水利学院纪检部反馈活动相关情况。

.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及要求:

  1. 检查人员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共同营造和谐校园、和谐寝室的宗旨,严禁在检查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使管理权利。

  2. 在检查期间,对于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或顶撞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给予院级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参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分。

  3. 对于有病假事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同学,应当携带有效假条,并在检查中出示。

  4. 对于受到三次通报批评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5. 年终根据各参加班级的平时表现、工作配合情况评出三个晨读晨练先进班级,并推荐参加沈阳农业大学的年终优秀表彰活动,予以表彰。

  6. 本条例自公布即日起执行,另有未尽事宜,由水利学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解释。

     

     

     

     

     

     

     

     

     

     

     

     

    2008518

    水利学院学生会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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