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水利学院社团部协会管理条例(试行)

2018-04-01 

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社团部协会管理条例(试行)

    为使我们同学在校期间能够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和锻炼个人能力,规范协会运行模式,健全会员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凡在校学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水利学院社团部下属四个协会(测量协会、计算机协会、英语协会、棋牌爱好者协会)。

二、对于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协会会员务必准时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向                    会长请假,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取消其会员资格。

三、对于协会举办的活动,会员应当主动、 积极地参与进来,群策群力,帮助会长完成好各项活动。

四、对于积极参加社团协会活动的成员,可在年终奖学金评定中给予一定加分。

五、会长、副会长负责本协会各项事宜,组织会员活动,并需在活动前一周告知社团部。

六、对于各协会成员均属于水利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统一领导,是社团部组成的一部分。

七、水利学院社团部协会会员资格保留一学年。

八、协会会员有特殊情况要退会者须向会长交一份说明性书面材料。

九、水利学院社团部下属各协会均属相对独立的团体,各协会举行活动具体事宜由本协会具体负责,由水利学院学生会社团部进行掌管协调。

十、本条例由水利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具体解释。

 

 

‘水利学院学生会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电话:(024)88491234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