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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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纪检部晨读晨练条例

2018-04-01 

纪检部晨读晨练条例

  1. 面向对象:水利学院07级学生

  2. 要求大一大二男生早6:20起床.6:30离开寝室,6:30—7:00进行晨读晨练活动(值日同学除外).要求值日生留在寝室,等待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3. 对于没有按时离开寝室的同学将给予院级通报批评,如在检查过程中,寝室内没人将对全寝室所有同学进行通报批评.

  4. 要求全院女生6:30到综合楼门前集合,然后进行晨读晨练活动.对于迟到的同学不予补签,给予院级通报批评.

  5. 在院纪检部检查期间,对于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或顶撞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给予院级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参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分.

  6. 对于有病假事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同学,必须携带有效假条,并在检查中出示.

  7. 对于受院级通报批评者.在其学年综合评定中给予扣分,一次0.5.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者, 在其学年综合评定中给予扣分,一次1.0.

  8. 对于受到三次通报批评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 年终根据成绩评出三个晨读晨练先进班级,并上报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予以奖励.

  10. 本条例自公布即日起执行,且对水利学院07级在校大学生适用,另有未尽事宜,由水利学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解释.

     

     

                                               2007114

                                           水利学院学生会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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