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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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版)

2018-04-01 

第一章:总

一、学生会是大学生的特定群体组织,它具有着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水利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着精诚团结、积极工作、结身自律、开拓创新、率先垂范、无私奉献、锻炼提高、服务同学的宗旨,在求实务实、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工作原则的指导下,从严从速,保质保量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一是起到桥梁与纽带作用(学生与老师),二是起到辅导员老师助手作用,从而在学校各项工作中作出贡献,将水利学院“团结开拓 共谱新篇”的精神发扬光大。

二、水利学院学生会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并在学校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独立开展工作。

三、通过学生工作的开展,培养、锻炼出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干部,使他们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往能力都得到不断增强。

五、水利学院学生会受校总会领导,并直接领导本院各班委会的工作。

六、负责向校总会推荐合格学生干部。


第二章 学生干部标准

一、由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热情,热心于学生工作。

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有创新意识(有的需要有一定专长)。

三、学习成绩较好,学习态度端正,不及格课程累计不超过两次,综合测评在班级50%名次以前。

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服从领导、作风正派、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第三章 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条例

一、考核总则:  

1.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绝不违反。

2.严于律己,尊重师长,互敬互爱,团结同学。

3.学习文化知识,刻苦提高专业技能,自觉接受在校一切课程安排。

4.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良好的个人修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维护学院的形象,不得损害学院的利益。

二、考核细则:  

1.对于有违反宪法、打架斗殴、群众赌博、拉帮结派等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行为者,直接开除团委学生会。

2.任何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必须在班级70%或学分绩点2.5以上,未达到学习成绩要求者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3.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处理:  

(1)因违反校规校纪被院级通报批评一次者,取消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身份,改为编外成员留用形式参与工作;因违反校规校纪被院级通报批评二次者,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2)因违反校规校纪被校级通报批评一次者,直接取消团委学生会任职资格;

(3)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于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同时,在校期间,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对于违反考纪学风的处理:  

(1)在各级别组织查课过程中,被查到无故旷课一次者,取消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身份,改为编外成员留用形式参与工作;被查到无故旷课二次者,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2)在期末考试及各类过级正式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经发现或举报查实者,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5.任何学生干部在日常检查工作中若发生徇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者,且查证属实,取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6.团委学生会工作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对各部门活动极其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者,经老师和同学们查证属实,直接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章 机构设置

一、设置原则:从精、从简。

二、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23人。

三、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生活部、楼委会、纪检部、学习部、社团部、组织部、信息部、网络媒体部、女生部、体育部、宣传部、文艺部、权益部、志工部、政教部、心理发展部、外联部、实践部、就业创业部20个部门,办公室主任、楼委会主任、各部部长各设一人,副主任、副部长据情而定,委员据情而定。

四、为确保工作的连续和稳定,正副主席和部长原则上由三年级同学担任,副部长原则上由二、三年级同学担任,委员由一年级同学产生。

五、学生会的领导是主席负责下的常委集体领导制。

六、学生会秘书长由秘书长、主席、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七、学生会常委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部长组成,是学生会工作的主要议事、决策机构。

八、全委会指包括委员在内的学生会全体正式干部,负责对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进行审议。

九、学生会有关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如:纪检部可设纪律检查和安全保卫委员会,生活部可设生活管理委员会,社团部设社团事务管理委员会等。

十、遇重大活动,由主席决定成立筹委会或临时委员会,对活动统一管理,临时组织随活动结束自行解散。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一、当学生会干部不符合干部标准时,可由各直属上级负责人提出免职,报往学生会常委会审批通过,并通报全院。

二、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下,罢免学生干部可直接作出决定,不必报请常委会通过。

三、秘书长对全体学生干部有直接任免权,主席对全体学生会副部长以下学生干部有直接任免权。

四、学生会干部有下述情况给予免职:

(一) 工作缺乏热情,不履行职责,不互相配合,不服从工作领导,推卸责任,拉帮结派,打击报复,高个人小团体,办事不公正,缺乏原则,缺乏民族作风,违反学生会的有关规定。

(二) 思想道德素质差,生活作风不检点。

(三) 学习成绩差,累计出现两科不及格者。

(四) 受到校园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

(五) 受到校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章 干部职责

一、主席职责

(1) 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2) 重点抓好学生会的中枢——办公室工作。

(3) 研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情,确定工作任务。

(4) 制定工作计划,指出工作重点,安排活动时间。

(5) 检查、督促工作计划的执行,帮助解决各部工作中的困难。

(6) 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全面建设。

(7) 做好工作总结,向下收组织汇报。

二、副主席职责

(8) 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当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职权。

(9) 领导分管各部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和工作落实情况。

(10) 对分管各部的部长进行政绩考核。

(11) 完成主席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2) 办公室主任直接对主席负责。

(13) 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学生会总体工作。

(14) 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

(15) 负责学生干部考核档案。

(16) 负责会议安排和记录。

(17) 负责经营管理,财务构发。

(18) 负责与校学生会和各院系学生会以及校外学生会的联系。

四、部长职责

(19) 部长直接对分管的副主席负责。

(20) 有权决定本部事务。

(21) 制定本部工作计划,负责本部活动开展,按时完成确定的任务。

(22) 对本部工作进行明确分工。

(23) 负责对本部成员的培养、考核、有权对本部成员提出任免。

(24) 做好本部工作记录。

(25) 服从总的工作,配合其他部的工作。

五、副部长职责

(26) 直接对部长负责,当部长不在时,行使部长职权。

(27) 做好分管工作,配合其他成员工作。

(28) 对本部工作提出建议。

六、委员职责

       (29)积极参与本部工作,完成部长、副部长交给的各项工作,对本部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章 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

(1) 办公室是学生会工作的中枢,起着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工作的作用。

(2) 处理学生全委会的日常工作。

(3) 组织实施学生会干部考核。

(4) 负责会议的记录和考勤。

(5) 负责财务管理,购发活动用品。

(6) 制定办公室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制度,会议制度。

(7) 负责会议安排。

(8) 协助老师做好有关学生工作方面信息的收集。

(9) 负责起草管理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10) 负责写全院学生会的海报、通报、公布等。

二.纪检部

(1) 建立纪律检查和安全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早操、晚就寝、宿舍安全,以及违纪现象行为的检查。

(2) 重大活动,会场秩序的维持。

(3) 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和检查评比办法。

(4) 负责违纪现象的查处,与上级部门及辅导员沟通情况。

(5) 配合其它各部的工作。

三.生活部

(1) 建立生活管理委员会,伙委会。

(2) 了解同学对生活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答复、解决。

(3)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制定评比办法。

(4) 组织室内外卫生大检查,开展寝室优化设计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5) 组织伙委会维持就餐秩序,加强与饮管人员的沟通。

(6) 负责维护生活设施,与后勤部门取得联系。

(7) 领取、发放、借管各种劳动工具,为同学订购火车票。

(8) 组织各种公益劳动。

(9) 配合学生会重大活动和其它活动。

四.女生部

(1) 了解女同学的实际问题,关心女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情况。

(2) 开展适合女同学特点的一些活动,为女同学服务。

(3) 女生部部长参加校总会女生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并协同部长开展实施落实会议精神。

(4) 负责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学习部

(1) 围绕学风建设,加强与教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2) 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主办学习竞赛等活动。

(3) 检查各班学风情况,开展帮教活动,收集各班教学信息反馈。

(4) 负责学期成绩情况汇总和发布。

(5) 开展学习状元评比。

(6) 做好宣传工作,促进良好的学风建立,端正考风。

六.社团部

(1) 建立社团事务管理委员会,依旧《社团章程》管理社团。

(2) 加强社团建设,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3) 负责各社团日常活动的系统安排,监督检查各社团活动的开展。

(4) 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同学各方面知识的讲座,活跃同学学习生活。

(5) 建立社团达标评比制度,评选优秀社团,对未达标的进行调整。

(6) 重点抓好“周末俱乐部”这个社团组织的作用,丰富同学们的双休日生活。

七.文艺部

(1) 做好文工团的组建工作,组织文工团开展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联欢会、舞会、文艺演出会等。

(2) 配合全校性大型文艺汇演。

(3) 举办歌手大赛,选拔文艺骨干。

(4) 负责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歌手大赛和舞蹈大赛,以及集体舞等各种活动。

(5) 配合其它活动,活跃活动气氛。

八.体育部

(1)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业余生活。

(2)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活动。(三大杯、新秀杯、乒乓球比赛、一二九长跑接力赛等)

(3) 负责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

(4) 组织院秋季运动会,抓好校运会。

九.宣传部、信息部

(1)根据形势,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改革方案,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2 )与校园各种宣传媒介(校报、广播站等)建立联系,对学院各类活动进行及时的跟踪报道,并与网络媒体部联系做好后期的宣传工作。
3 )及时对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进行资讯更新与维护。

     (4)密切关注上级组织文件和校园媒体通知,认真组织各类征文摄影作品征集及收缴工作。

     (5)根据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要求,制作各类汇报PPT

     (6)配合院团委学生会总体工作,认真做好学院各类活动照片及报道的整理与保存工作。

     (7) 组织板报宣传,成立记者站。

十.社团部

(1) 负责本院下辖社团的引导协调与监督工作。
2 )负责向各个社团传达院校两级组织与社团相关的工作计划、指导性意见。
3 )向两级组织反映社团的要求。
4 )负责社团工作的日常安排,监督检查各社团活动的开展。
5 )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同学各方面的讲座,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十一. 网络媒体部

(1)网络媒体部负责学院微信平台的运营与维护,及时更新学院动态。

(2)负责制作微信推送,传递水利正能量,及时报道学院举办的各大活动与同学们需要注意的事项。

(3)与学校其他新媒体平台联系与合作,获得信息利益最大化。

(4)总结水利学院举办的各大活动,在平台上留有备份。

(5)节日海报与宣传海报的PS 制作。

(6)负责学院各大活动的开场视频与暖场视频的制作。

十二.楼委会

(1)负责建立楼委会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工作的开展实施。

(2).建立水利学院楼委会查寝条例,健全对学生寝室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检查评比办法。

(3)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存放及使用条例内违禁物品行为进行查处,与上级部门及辅导员沟通情况。

(4)负责对学生宿舍内不文明行为,如吸烟、饮酒、赌博等行为进行查处,与上级部门及辅导员沟通情况。

(5)负责对学生晚归寝室、夜不归寝行为进行查处,与上级部门及辅导员沟通情况。

(6)组织开展水利学院校园安全文化月活动,负责全方面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

(7)负责与校学生会纪检部加强沟通,架起校院学生会之间桥梁。

(8)围绕校园安全建设,加强与学校公安处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

十三. 权益部

(1)负责院贫困生、特困生评选与汇总。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一、二等助学金、校助学金的名单整理。

(3)每月为贫困生发放爱心卡,并组织领取爱心物资。

(4)与校里“联系青年直通车”活动相结合,整理学生意见并上交。

十四. 实践部

(1)验收假期实践报告,开展社会实践经验交流会。

(2)整理学院各班级同学所获荣誉及学生干部参加活动情况。

(3)负责院内社会实践重点项目的联系组队和实施。

(4)号召并组织大学生“三下乡”活动。

(5)组织和指导全院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十五.志工部

(1)志工部是主管学院志愿服务工作的特殊部门。

(2)组织和指导全院先进青年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

(3)该部门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在校内外开展各项志愿活动,例如“雷锋月”活动,改善校园风气,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4)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并做好志愿者信息库的建设与更新工作,做好志愿者服务认定工作,制定志愿者服务制度。

(5)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考核和评估等工作。

(6)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工作,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7)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种大型活动。

十六.组织部

(1)严格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团员证注册管理、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2)负责团干部培训工作。

(3)督促检查各基层团支部,团组织发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优秀班级、优秀团员、团干部等上报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具体考察工作。

(5)做团组织、团员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6)协助其他学生会组织工作。

十七. 心理发展部

(1)组织联系心晴使者在各个班级内部组织团建活动,发挥心晴使者作用。

(2)组织开展学院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心理情景剧等趣味活动,帮助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生活氛围。

(3)校心理发展部与学院学生之间的沟通枢纽,协助完成校心理发展部组织的相关活动。

(4)关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对心理隐患或问题的排查工作。

(5)在老师的引领下与兄弟部门一起或协助兄弟部门完成学院重要活动。

十八. 政教部

(1)监督各团支部开展团课活动并批阅团课笔记。


第八章 奖励和待遇

一、对于工作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优先参评省、市、校级各种荣誉称号。

二、参评水利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三、学年综合测评中加干部分。

四、优先选送党校学习,重点进行党组织培养。

五、毕业分配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六、学生会有关部门下设的委员会享受委员待遇,但与学生会正式委员有区分。


第九章 关于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的会议一般分秘书处会议、常委会、全委会、职能部门工作会议、团体工作会议等。

二、秘书处会议由秘书长主持,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重点,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筹划和领导,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全面建设。

三、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主持,每周日晚召开

(1)了解一周工作情况,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审定下周工作计划。

(2)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了解校总会和各院部工作情况。

(4)根据情况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常委以外学生干部参加。

四、全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1) 学生会换届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召开一次全委会,请退役的老学生干部参加,新老干部交接工作。

(2) 每年学期初或期末召开全委会,审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大型活动安排或总结学期工作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情况。

(3) 如遇重大活动,可临时召开全委会。

(4) 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学习、教育。

(5) 根据情况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五、职能部会议,由部长主持,研究执行本部工作

六、其它团体工作会议由团体负责人召开

七、加强会风建设,提高会议效率,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主持会议人员发言简练明快,组织有效,主持人负责安排记录,清理会场。


第十章 关于公告(或通告)、通报、海报的使用与管理

一、公告(或通告)使用于学生会重大事务中,使用权归常委会或全委会。

二、通告使用于学生会日常管理事务中,分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使用权归常委会、全委会、各职能部,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执行。

三、海报起到发布活动信息作用,各职能部各团体均可使用。

四、公告(通告)、通报、海报归办公室统一管理书写。

五、关于通知的使用,各职能部,社团组织,常委会,全委会,使用告示板书写通知时,应字迹清楚整齐美观,会后应及时清除。


第十一章 关于经费的使用

一、学生会经费用于学生会组织建设、办公室、活动开支、表彰先进公益设备的填置等。

二、学生会活动经费统一在校财务科报效。


第十二章 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条例

一、日常工作

1、副部级以上干部对于必须参加的活动要积极参与,无故推脱者将扣除1.5个日常工作评分。

2、干事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无故拒绝工作或消极怠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0.5~4.5个日常工作评分、撤职。

二、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由主席团助理根据各干部干事的课表安排,所有干部干事应按时值班。

2、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副主席请假。两次请假算作一次补假,扣除0.5

个日常工作评分。未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后补假者扣除0.5个日常工作评分;未请假而无故缺席者扣除1个日常工作评分。

3、办公室钥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置或转借他人、配置、使用。违反未产生严重后果者扣除0.5个日常工作评分;违反产生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0.5~4.5个日常工作评分、撤职。

三、人事制度

㈠责任制度

1、干事和副部长向部长负责。

2、部长向主席团负责。

3、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向主席负责。

㈡任免制度

1、系部对正副部长和主席团实行任免权。

2、主席团对主席助理实行任免权,并报告系部。

3、正副部长对本部干事实行任免权,并报告系部。

4、主席团和各部正副部长不得随意擅自任免干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 2.5~4.5个日常工作评分、撤职,所做出的任免决定无效。

5、干部干事的任免应及时公布在微信平台和涵虚楼大厅的宣传板上。

四、日常工作评分制度

1、日常工作评分采用5分制。

2、对系部作出重大贡献者可酌情加日常工作评分0.5~2分。

3、日常工作评分的加减由组织部负责,各部门内部工作所致的日常工作评分加减由各部部长负责统计,交给组织部整理归档。

4、日常工作评分减到0分的干部干事给予撤职。

5、日常工作评分根据以上条例进行加减。


第十三章 学生会活动室506的使用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办公室成员和物品的管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本着对办公室财务安全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条例。

一、物品及材料管理制度

1.办公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另外有一把流动钥匙暂存放于值班人员手中,轮流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备办公室钥匙,持有钥匙的学生干部不得私自传递给他人。

2.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公共财务,不得擅自将办公室公共物品带出办公室。

3.各部门及社团有事要使用办公室,其负责人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4.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后,请将各种物品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二、 借用制度  

5.各部门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知会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由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记表内)。

6.在使用过程中,借用方应认真保管所借材料及物品,不得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一般情况下,借用的材料及物品应尽快归还,如有特殊情况,请申请延期。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通知该物品借出时通知的办公室人员,并拍照所放位置。若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若有损坏,第一负责人负责赔偿。

8.其他学院人员借出办公室物品,同样要先知会本院办公室,经核实与本院学生会使用无冲突情况下,同意后方可借出,由中介人签字并直接负责物品追还。

9.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三、 卫生制度

10.请值班人员保持办公室的环境清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涂乱画,不得将私人杂物堆放在办公室,把垃圾随手带走,并将椅子归放原处。

11.在各部门利用506收东西之后,要将东西会放到自己部门的柜子中,桌子上不得存放。

12.每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进行一次物品清点,每个月办公室应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地面、桌子等进行清理,对一些废弃物品进行全面清除,并将各物件摆放整齐。

四、 附则

13.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属水利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14.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周知。


水利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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