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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2019-09-16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是我校对于享受资助后经济仍有困难或是由于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临时性的无偿资助。

一、临时困难补助金的组成

1.学校每年从学生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

2.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二、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科学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由学院资助);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休学期间;

3.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者;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者;

5.生活铺张浪费者;

三、申请金额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般1次最高不超过500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1000元。

四、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临时困难补助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沈阳农业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进行审查核实情况,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报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书和申请表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放“沈阳农业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领款单”;

4)学生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持“临时困难补助领款单”到学校计财处代学生领款;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生学临困难补助申请表

2.沈阳农业大学生学临困难补助领款单

沈阳农业大学

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本学年申请困难补助情况

家庭所在地

联系电话

家庭人员及经济状况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

有否证明

申请金额

(元、大写

 

申请理由

 

 

 

 

 

 

 

 

 

 

班主任签字:

 

学院

审查意见

 

 

 

 

 

 

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院审批意见

 

 

 

 

 

 

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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