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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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6-10-10 

校属各单位:
  时值2014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全国“两会”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财产与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季,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去年今时,沈阳天津相继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果严重,发人深省;新学期开学,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易发生交通、盗窃等治安案件;全国“两会”期间,师生积极关注两会,思想异常活跃,易发生不稳定事件,由此可见,做好春季新学期安全防范工作,对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师生教育到位,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校和谐、安全、稳定。
  二、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从即日起,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行动。从校舍、消防、交通、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及思想动态等方面着手,重点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科研基地、库房、资料室、学生公寓、食堂、水源地、锅炉房、体育场馆、礼堂、图书馆、机房、供暖、供电、燃气设施、危险物品存放地、建筑工地、公共重要设施及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安全状况,排查所属人员、所属工作范围内事关稳定的动态、动向,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稳定工作的薄弱环节。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检查的情况和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并执行立查立改的工作原则。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3月6日至3月7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区与责任人;3月8日至3月1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排查隐患,全面整改;3月15日至3月21日为学校督查组督查阶段,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公安处要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三防力量。要进一步加强更值门卫安保队伍建设,编织群防网络,实现安保力量的全覆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要加强巡逻检查。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严控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尤其要加强校园巡逻,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各单位要做好防范法轮功邪教、宗教渗透、敌对势力及涉藏、涉疆等重点人物的捣乱破坏活动。
  学校网络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封堵、删除煽动性、破坏性信息。
  信访办公室要做好上访的接待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严防无理上访、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审查与登记制度。保安员要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并进行安防培训。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防范,谨防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溺水淹亡的发生。
  学校公务车和通勤车管理部门要对车辆进行系统检修,对司机进行安全行车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强化校园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春季防火为主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思想教育工作,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堆积的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每日巡查记录制度。有关单位要加强科研基地、山林等火灾危险高发场所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学生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春季防火思想教育,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露营明火、室外烧烤等易引发火灾的现象。全校师生应从我做起,努力践行学校建设无烟校园的倡议。
  公安处要努力配合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并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力度。新学期开学后,公安处将联合各单位经常性地组织师生和安保人员开展防震、防火、防恶性伤害等方面的应急疏散演练。
  五、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
  后勤处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与食堂管理,把好餐饮质量关,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舒适、安全、有序的就餐环境。要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把食材质量,确保食品、水源安全。
  校医院要加强疾病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六、及时开展新学期安全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在新学期开学初集中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财产损失、防突发事故、防不法分子伤害、防恐、防宗教渗透及防传销欺骗等为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大学生校外实习前,各教学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宿安全,努力提高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
  七、严格执行校内外各类活动审批制度
  各单位要坚持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对于校外100人以上或校内300人以上的活动,要经举办单位、场地管理部门及公安处审批后方可举办。对于10人以上集体外出活动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各单位要加强学生校内外活动的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溺水淹亡等意外伤亡事件或恶劣的群体性事件。中小学、幼儿园若组织师生开展春游活动,必须按规定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有领导和老师带队,同时制定严密的安保预案,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各类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组织者及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八、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校园稳定
  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强化日常行为监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或不当心理诉求的师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坚决防止各类极端事件或群体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热点问题、敏感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思想动态,对可能导致校园不稳定的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校外人员到学校搞恶意宣传、煽动、挑逗师生行为,确保“两会”期间校园和谐稳定。
  九、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要注意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沈阳农业大学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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