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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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沈阳农业大学年鉴(2014)》编纂工作的通知

2016-10-10 

 

各位老师:
  为做好《沈阳农业大学大学年鉴(2014)》(以下简称《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纂内容
  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我校2014年各项事业的发展,深刻反映我校推进内涵建设,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进程展现的新风貌、新业绩、新贡献,重点突出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发展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措施和进展。
   
《年鉴》以文章、条目及图表为基本载体,分为学校概况、组织机构、报告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章制度、学校文件、校史资料、表彰奖励、统计资料、大事记等十个章节。
二、稿件要求
  (一)《年鉴》按自然年度记载,收录事项起自201411日、迄于20141231日。
  (二)报送稿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情况,新增加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人员名单,重要科研成果,各单位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及其它有历史价值的资料。
  (三)各位老师报送的稿件要真实、准确、具体、完整,尤其是人名、书名、文件名、项目名、获奖称谓等专有名词和数字要认真核查。
  (四)表彰奖励章节记述当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该项内容主要由学校各职能部门报送,要求附文件或奖状(奖牌)复印件。
   
(五)大事记章节内容要求文字简洁,时间准确,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三、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对稿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权威性负责。
  四、报送要求
  稿件统一使用Word软件编辑,正文用宋体五号字,表格用宋体小五号字。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稿件要署供稿人姓名,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到院办,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34758652@qq.com信箱。
  截稿时间:331
  联系人:李亮
   
电话:88487134

水利学院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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