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水利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6-10-10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以及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2017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5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院招收非全日制(在职)水利工程硕士。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

三、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全部考生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对本人的学籍学历进行查询,无法查询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籍学历的认证。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不能准考或录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注意事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同一时间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

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初试时间:20161224日至12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科目:

    水利工程专硕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或203日;③302数学二;④901材料力学。

(要求理工类相关考生,具体考试大纲见“沈阳农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部分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173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籍学历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水利学和土力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录。

3.复试中笔试科目

水利工程专硕复试中笔试科目:507水利水能规划与水工建筑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五、学费及学制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非全日制水利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1.2万元。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学制

   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制5年。

六、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它

(一)学院不组织研究生考前辅导。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信息网(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为方便交流和信息发布,请所有拟参加考试的人员实名申请加入17水利在职工程硕士群。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联系电话:024-88487134         

联系人:李老师(15802429221,水利网小号611528  

赵老师(15940146713,水利网小号660826         

电子邮箱:34758652@qq. com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电话:(024)88491234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